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

法律過度授權 官府徵地 人民悲切

法律過度授權 官府徵地 人民悲切




(2010-06-2320:00) 公視晚間新聞



苗栗縣政府堅持依法行政,區段徵收手段合法,不過土地屬於農民的私有財產,難道政府說要徵收,他們就只能接受的份嗎?其實最近西部幾個開發案,不少縣市農 地都面臨被強制徵收的命運,也引發不少抗爭。

有學者指出,目前的區段徵收相關法令,賦予國家過大的權力,而且在決策過程中,幾乎排除了民眾的參與。



苗栗大埔的農民不滿土地被區段徵收,北上總統府抗議,像這樣要對抗政府、捍衛家園的,還有彰化二林相思寮的農民,以及新竹竹東二重埔的農民,農民不懂,只 是想要好好種田過生活,到底犯什麼罪?



其實,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,國家因「公益」需要,得徵收私有土地,問題是,公益的標準是由政府來認定,也就是政府可以認定、蓋科學園區比種田更符合公 共利益,因此徵收土地,而且只要政府決定了,農民只能全盤接受。有學者認為,這顯示出國內區段徵收的相關法令,不只排除人民的聲音、也賦予國家過大的權 力。



學者強調,就算面積比我們大十倍的日本,土地徵收案的數量卻只有台灣的十分之一,國內徵收得太浮濫。儘管土地徵收條例,開宗明義說,實施土地徵收,要增進 公共利益,更要保障私人財產,但從最近抗爭不斷的例子來看,蓋科學園區徵收人民的土地,到底能促進了多少公共利益,沒有人知道。



農民只知道,縱使百般不願意,還是要被趕出家園,讓他們只剩老淚縱橫、只能下跪求情。



記者 林靜梅 邱福財 范群宏 台北報導



(本文轉載自:公視新聞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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